一、院校全称 | 浙江工商大学 | |
二、校址 | 下沙校区(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18号);教工路校区(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)。 | |
三、层次 | ☑ 本科 □ 专科 | |
四、办学类型 | ☑ 普通高等学校 □ 成人高等学校 ☑ 公办高等学校 □ 民办高等学校 □ 独立学院 □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□ 中外合作办学 □ 高等专科学校 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| |
五、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| 院校 名称 | 浙江工商大学 |
证书 种类 |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,颁发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;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,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。 | |
六、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|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,研究、制订学校招生政策,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。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。学校纪检监察室根据本科招生办公室报备的招生录取工作方案,制定监督方案开展监督。 | |
七、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| 招生计划以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。 | |
八、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| 无预留计划。 | |
九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|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。 | |
十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|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: (一)“学校可以不予录取”的,学校原则上按“不予录取”执行; (二)“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”的,轻度色觉异常(俗称色弱)不能录取在生物工程等专业;色觉异常II度(俗称色盲)不能录取在生物工程、数字媒体艺术、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、产品设计等专业;不能准确识别红、黄、绿、兰、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、按键、信号灯、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在生物工程、数字媒体艺术、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、产品设计、工商管理类、经济学、数字经济、经济统计学、会计学、公共管理类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。 (三)新生入学后,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。复查不合格者,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 | |
十一、录取规则 | (一)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。 (二)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。 (三)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,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,择优录取。 (四)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,确定调档比例。 (五)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,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原则录取,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。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,按考生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同分规则择优录取。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,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;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。进档考生,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,均予录取。 (六)在实行“专业(类)+学校”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,考生所填报的专业(类)志愿须满足该专业(类)选考科目要求,并执行考生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。进档考生,只要体检符合条件,均予录取。 (七)在实行“院校专业组”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,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,并执行考生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。进档考生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原则录取,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。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,按考生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同分规则择优录取。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,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;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。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。进档考生,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,均予录取。 (八)美术类专业,学校采用考生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艺术类(美术)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,不另行组织专业校考。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控制分数线。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,以投档成绩为排序成绩,执行考生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,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原则录取,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。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,以专业成绩为排序成绩,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原则录取,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;专业成绩相同无法排序时,参考高考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,择优录取。 (九)华侨、港澳台考生、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、第二学士学位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以及在浙江省的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的招生录取,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。 (十)普通高校“专升本”招生工作,按照《浙江省2025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》要求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。 (十一)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招生专业为行政管理(人民武装),具体招生按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。 | |
十二、收费标准 | 学费标准 | 工商管理类、会计学类、法学类、金融学类等专业6095元/生.学年,艺术类专业9000元/生.学年,工科类专业6000元/生.学年,泰隆金融学院金融学(普惠金融创新班)专业18000元/生.学年,萨塞克斯人工智能学院电子信息工程(中外合作办学)、通信工程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预计将调整为44000元/生.年(具体调整事项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批复文件为准),其他专业5300元/生.学年。 |
住宿费标准 | 下沙校区:四人间1600元/生.学年,五人间1200元/生.学年。 教工路校区:四人间1280/生.学年,五至六人间960元/生.学年。 第二学士学位新生不提供住宿。 | |
十三、资助政策 | 学校具备 “奖、贷、助、补、减”五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,设有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、能力突出奖学金、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、专项奖学金等。学校对学生资助对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、困难补助、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,并开通新生入学报到“绿色通道”。 | |
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,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:0571-28872072(仅受理投诉举报),投诉举报邮箱:zsjd@zjsu.edu.cn。 | ||
十五、网址及联系电话 |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:http://zhaoban.zjsu.edu.cn 招生电子邮箱:zhaoban@zjsu.edu.cn 招生咨询电话:0571-8698 9998 招生咨询微信:zjgsdxzsb(浙江工商大学招生咨询) 招生咨询QQ: 800057228 | |
十六、其他须知 | (一)优秀学生可进入章乃器学院创新实验班学习。凡在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第一批(第一段)录取的学生,高考成绩、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符合选拔条件者,入学后可申请进入章乃器学院创新实验班学习。 (二)学校实施“按类招生、类内任选专业”的人才培养举措,部分学院实施专业大类招生,分流时学生可在专业类内根据个人意愿任选专业。会计学以大类招生,会计学大类包含会计学、财务管理、审计学和会计学(ACCA)。 (三)学校为学生提供多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,同时提供辅修专业、双专业的机会。 (四)本科招生录取新生在下沙校区和教工路校区就学。 (五)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。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、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,以本章程为准。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,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。 |